法律问答

我借了高利贷,利息已经超过本月本金还不了利息,怎么协商

民间借贷
2023-02-03 11: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了高利贷还不上的,首先可以确定借款的利息是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如果超过了,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如果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无力偿还的,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高利贷还不起的,对于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可以不还;但对于属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借款人仍然需要偿还。借款人可以与贷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或者积极筹集资金还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遇到高利贷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处理,如果借贷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超过了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的,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可以不予支付,但是合理的本金及利息当事人还是应当按时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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