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疫情停工35天工资怎么发放

讨薪
2023-02-03 14:32: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了,工资的发放方式为: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而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当地的相关规定发放生活费。企业无故拖欠工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陕西省疫情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如果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不会减少,超过一个周期后将减少。详细来说就是,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者未返岗的,先用假期(指年假,企业福利假)抵扣,并且在一个劳动支付周期内,发放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
    如果超过了,工资就变成生活费,一般按照当地最低工资的80%发放。法律依据:《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
  • 企业因疫情停产停工了,如果不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一个月,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发;超过一个月,则只发生活费;若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动的,则按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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