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严重破坏了水土流失私生态林业,该怎么举报

土地纠纷
2023-02-03 14:4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遇到破坏山林生态的事情可以向林业部门或林业派出所举报。
    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及其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与使用的林地,将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发放证书,确认其所有权或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并且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及其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通知有关地方的人民政府。森林、林木及其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将不得侵犯。
  • 法律分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林的义务,对破坏生态公益林的行为,应当检举和制止。对积极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法律依据:《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政策的宣传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设立国家级公益林标牌,标明国家级公益林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权属、管护责任人,保护管理责任和要求、监管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
  • 遇到破坏山林生态的事情可以向林业部门或林业派出所举报。法律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与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及其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与使用的林地,将由县级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并发放证书,确认其所有权或使用权。
    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并且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及其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通知有关地方的人民政府。森林、林木及其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与个人将不得侵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