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连续三年缴纳社保,能否申请失业金

社会保险
2023-02-03 15: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失业金领取一般由失业人员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金可以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去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失业金可以在符合下列条件时去社保经办机构按月领取: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社保失业金的领取可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离职证明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并声明本人有求职意向,然后社保局审核以后,符合条件的,会发给失业金。领取失业金要缴纳失业险满一年。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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