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外地就医回老家能全额报销吗?还是直接回老家就诊划算?

社会保险
2023-02-03 15:1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外地就医回老家报销的方式为:携带本市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拿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到本市、区社保处(医保处)异地就医审批备案;备案需携带异地定点医院住院发票原件;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服务台办理外地就诊报销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为如果就医费用为3000元报销88%,3000-5000元报销90%,5000-10000元报销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销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外地看病可以回本地报销,但是对医疗费产生的情形有特殊规定。根据社保相关政策的规定,因出差、探亲、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异地发生的紧急住院医疗费用,可以回参保地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