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问:户籍于2018年5月21日入户,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
于2018年12月30日止。2018年5月21日是否划分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纠纷
2023-02-03 17:38:2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你好,土地承包权是可以转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二条 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关于
土地纠纷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
仲裁
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农村土地承包年限多少年
32790
浙江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
合同范本
324
非农户是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房产纠纷
1040
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
565
天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委托流转协议
合同范本
324
最新农村土地承包法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承包法
4682
湖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
合同范本
324
加载中
同城律师
律师推荐
可能感兴趣
黄浦区律师
静安区律师
徐汇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普陀区律师
虹口区律师
杨浦区律师
浦东新区律师
闵行区律师
松江区律师
宝山区律师
嘉定区律师
青浦区律师
奉贤区律师
金山区律师
崇明区律师
上海律师
法律内容
北京律师
上海律师
广州律师
深圳律师
重庆律师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