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打架致对方轻伤,经派出所调解已经结案,赔偿过了,对方能反悔继续威胁追责我吗

2019-05-03 11:16: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身损害协议签订之后一般是不能够反悔的,除非当事人能够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不然的话,这份人身损害协议就是合法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应得到法律保障。可以先找对方进行商议,依法应履行协议,如果对方仍旧不履行协议,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 伤害致人轻伤,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如果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双方达成协商一致意见,是可以免于起诉或者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被害人伤情构成轻伤,需要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或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自诉。
    依照《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但同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定是犯罪的案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办理,双方当事人可以调解处理。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被害人谅解,并达成了赔偿协议执行,一般不会判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是在工作期间被人达成轻伤,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相应的工伤赔偿。通常来说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如果依法确认为工伤的,在由公司
    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的有关待遇。
    如果没有工伤保险的,则通常有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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