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条上的出借人姓名由谁写

2023-02-03 18: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条应该由谁写的这个问题。这一个由谁写并不重要,但是就说这个借条的里面的内容,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首先这一个借条里面要具备这一个借款的一个实际要件,比如说借款人的一个身份的一个情况,借款的具体金额以及借款的期限。

    二、就是这个约定的一个利息的问题。

    三、借款人如果是由其他人代写的,这个借条就需要明确借条的内容是否是对方的真实意思。如果说有涂改的,需要借款人确认按上手印,这一个以防其他人修改代理人恶意修改的一个情形。
    因此,就是在借条由谁写的时候要谨慎,如果说不是借款人本人所写的,也是由代理人或者委托人代书的,就要特别谨慎,如果有涂改之处,双方应当对涂改之处的一个确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借款人应当写债务人的名字或者签章的。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法律分析:借条上签的名字有错别字,但按了手印,这借条是有效的,借条上按了手印,但借款人名字是不对的,一般有两种情况,如果是被逼写的借条,借条无效,如果是债务人想逃避债务,故意写错名字的,借条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五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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