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假设一个专门制作汉服的网红的艺名构成商标侵权了,这个网红在给她制作的汉服打广告的时候,没有用她的艺名,而是用的别人的名义,但是广告内容构成虚假宣传,那么,虚假宣传的责任该这个网红承担吗?如果这个网红改掉原艺名,换了一个新的艺名后,还能继续制作汉服赚钱和收取广告费打广告吗?

商标
2023-02-03 19: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广告中违法使用他人驰名商标类似词汇是侵权。对于经营者在广告中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是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 行为人伪造中国驰名商标的,应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此外,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还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XXX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 广告使用驰名商标类似词汇是侵权。对于经营罪在广告中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