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事业单位干了30年临时工,现在都到退休年龄了,啥都没有咋办

2023-02-03 20:5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一般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直接和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另一种是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中工作的 ,但是因为没有编制,两种人员都不算是体制内的人员。
    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前,在编人员和临时工的养老金是不同的。

    在编人员并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他们退休后的退休费是直接按本人退休前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的,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

    而临时工,按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 保险法》他们是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但是有一些地方的政府部门,却知法违法,没有为临时工缴纳社保。

    对于临时工来说, 这不管是对于他们现在的生活还是退休后的生活都是有非常大影响的 。
    没有缴纳医疗保险,那么看病就无法获得报销;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以后无法获得补偿;没有缴纳生育保险,那么生孩子的时候不能报销;没有失业保险,失业的时候不能领失业金;没有养老保险,退休后是没有养老金的。
    而在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以后,养老保险双轨制结束。
    在编人员也需要缴纳养老保险了,退休后的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照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其中基础养老金是以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但是 同个单位的在编人员和编外人员的工资差距是非常大的 。比如小雷所在城市,在编科员每个月应发工资在4500元左右,而编外人员只有2000出头,那么按照这个金额进行缴费,退休后的养老金差距肯定也非常大。
    所以,不管是什么时期, “临时工”都是比较悲催的一个群体 ,他们的养老保险要么没交,要么交得很少,导致退休后的养老金非常低!

    碰到这些情况, 肯定是要收集保留好证据 ,比如工资条等一些可以证明自己在单位工作的证据。
    然后去找单位协商,如果单位领导不愿意补签合同和缴纳社保,那可以找 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劳动仲裁 ,这个做法肯定是可以得到法律支持的,只不过这份工作可能就保不住了!
    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是比较特殊的存在。
    有的临时工一干就是一辈子,从年轻时候一直干到退休,干了二三十年,是单位最老的职工,还是临时工身份,拿着最低的工资,干着最苦最累的活,还没有保障。

    以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合同工等人员,主要集中在后勤服务岗位,包括司机、打字员等。
    这些编外临时人员的供养,包括工资、福利、经费等,有的是由单位自行聘用、自行供养,有的是人社部门统一招聘,财政部门统一供养的。无论是哪种形式,其性质都是一样的。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机制体制的不断改革,后勤服务职能由专门的服务中心承担,主要由政府购买 社会 服务代替,司机也归公车平台管理,单位不再保留这类人员。
    在改革过程中,这类人员都会被统一辞退。工作了几年的人员还好说,对于工作了十几、二十几年的临时工来讲,就是比较难以接受的行为了。单位按规定要辞退,临时工又不愿意失去工作,经常因此引发纠纷,但最终的结果不会改变。
    事业单位职能改革,实行事企分开,正式职工都有可能随企改制,成为企业人员,更不用讲这些编外临时人员了。即使是工作超过10年,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也会因主体发生变化,改变不了被辞退的命运。
    在保留的编外合同人员中,随着经济发展,工资越来越高,“五险一金”等社保费用也要求必须缴纳,机关事业单位的编外用工,逐步走上规范化道路。虽然如此,还是有些单位的临时人员,社保费用缴纳不及时,甚至管理出现许多漏洞。
    对于这类人员来讲,不签合同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受法律保护,这方面不存在问题。如果不缴纳社保,也可以直接找社保部门反映,要求社保部门根据《 社会 保险法》查处。即使直接起诉到法院,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社保方面的问题,还是要由社保部门直接查处的,法院或者劳动监察部门,也要等社保部门的查处结果出来以后,才能就相差问题做出处理。
    社保部门一经查实,不仅会要求单位全额补缴,还会要求缴纳利息和滞纳金,严重的还会处以罚款。
    不定时工作制。在行政单位工作,包括临时工,单位一定会签订合同,并缴纳 社会 保险。
    但派遣人员与不定时工作制例外。理由是,派遣制工作人员,由派遣单位缴纳;不定时工作制可不签订合同,因每天工作时间短,而且,一天可在几个单位工作,比较灵活,为何就纠住行政单位不放。
    因此,不能混淆。

    一般在行政单位长期做临时工的,关系又没专政的,待遇又提高不了的是家里的,后台不硬,,,朝朝看朝朝,,看透便知了,,

    临时工,临时工

    不可能给你缴社保

    行政单位一个萝卜一个坑

    能交社保就不叫临时工了

    仔细看看合同,或公司对临时工的规定

    想走就走

    想留就是挣钱而已

    不要想太多

    最差的结果就是辞掉你

    好的结果就是转成正式工

    一般行政单位每年都有几个名额

    就看你能不能把握住

    一哭二闹三上吊没用
  • 法律分析:所谓的临时工,是指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实行的用工制度,是不计算工龄的,也没有退休制度。如果临时工被用人单位招用为正式职工的,最后在用人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年限,可以计算工龄,和正式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工作到退休年龄,可以办退休。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后,从法律的角度说,就不存在临时工,都是合同制,按照缴纳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达到法定年龄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临时工期间应该算在工龄内的。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第十四条 过去有关工人退休、退职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休的工人,其退休费标准低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自本办法下达之月起,改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发给,但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不满二十年的,只按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七十五发给。
    改变退休费标准后的差额部分一律不予补发。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退职的工人,其待遇一律不再变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