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违章了去处理该携带什么资料

2023-02-03 21: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道路安全法相关规定,交通违章处理要携带以下材料;
    1、车辆行驶证原件或复印件;
    2、车辆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3、车辆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4、处罚决定书。
    法律依据:
    《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处理违章要带驾驶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证证件。一般的违章行为,在违章人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罚款后,在下个记分周期即可予以消除记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收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后,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将机动车交由他人驾驶的,应当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期限接受处理。
    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无法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的,可以申请延期处理。
    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 处理违章时,需要带的证件有: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的身份证到当地车管所去处理就可以。违章未处理的后果为: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还会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对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当事人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以二百元(不含)以上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