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媳妇殴打了1一个半小时!踹了不下65下怎么办?

2023-02-03 21: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妇女儿童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受害者维权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把侵害事件告诉亲友邻居,一是能劝说施暴者,二是起警戒作用。
    (2)向当地民政部门、妇联求助,可获得法律服务、医疗救治等人文关怀。
    (3)紧急情况可以拨打“110”报警。
    (4)留存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您好,建议报警,提起附带民事赔偿,可以委托律师办理,详细情况可以咨询律师后处理
  • 法律分析: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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