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者试用期过后劳动者要求半个月离职,公司扣钱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4 07:18: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公司有权扣工资。劳动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且公司已依法在规章制度中明确扣除工资的要求标准并已率先进行公开公示告知的,公司可以扣工资,但是所扣工资必须少于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用人单位是不能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当然,对于该试用期的辞职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天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公司,如果公司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同时如果公司在办理辞职时,不办理不帮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保留相应的证据,比如说离职报告等等,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同时如果公司在辞职的时候拖欠劳动者工资,建议劳动者是收集相应的证据,比如说在试用期内的出勤记录,劳动合同以及同事的证人证言等。根据这些收集的证据材料,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或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申请。
  • 如果劳动者处在试用期内的,一般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来解除劳动合同。三日后双方就可以办理好解约手续,解除其劳动关系。但如果用人单位具有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的,则劳动者可以立即解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