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套房子已经有了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子可以再次公积金贷款吗?

房屋买卖
2023-02-04 08:04: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需要看借款人在购买第一套房时的购买方式:如是用商业贷款买的,并且正在按揭中,则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如是用公积金贷款买的,并且已经还完贷款,则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公积金贷款不是只能用一次,如果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就能进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但是需要符合相关条件,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会对再进行申请贷款申请人名下房产数量进行调查,一般来说第三套房就不可以再进行公积金贷款购买了。法律依据:《关于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管理的通知》 第二条规定:职工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按规定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职工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 可以,但是有限制规定。
    公积金第二次贷款的规定有:
    1、申请贷款时,应当结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
    2、贷过公积金已还清,当月还清,次月才有资格进行公积金贷款;
    3、第二次贷款的首付比例一般不得低于60%;
    4、个人征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具有稳定的工作以及收入,具备偿还本息的能力。
    拓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第二次使用,前提是自己或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后才可以用再次使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