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是否有效

赠与合同
2023-02-04 09:4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赠与合同对方不接受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对方不接受赠与行为的合同无效。赠与协议的成立生效,需要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表示接受;如果受赠人不接受的,该合同未成立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对方不接受的赠与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