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之间矛盾纠纷太多,我们在一起两年多了,这之间发生的事情太多,至于我也不在相信他,我想求助律师帮我做离婚案,我想要一部分补偿

离婚
2019-05-03 12:55: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双方想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途径解决。
    协议离婚又称登记离婚,登记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 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  
    1、的证明(、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  
    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  
    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  
    6、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还应有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 重婚罪民事责任
    基于事实上的重婚、变相纳妾、第三者插足等行为,是对夫妻忠实义务的违反,它严重侵犯无过错方的同居权、贞操保持权等一系列配偶权利。由此决定法律不但应当对重婚者予以刑事惩罚,而且还应当由重婚者对无过错方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刑事惩罚重婚者是手段,保护无过错方的婚姻家庭权益才是目的。为此,婚姻法律制度应当设置对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制度,在立法上明确规定因重婚罪造成无过错方损害的,应当得到赔偿。
    中国《婚姻法》第46条第1项规定:“因重婚的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由此体现了对无过错方损害的经济补偿。这对无过错方具有补偿性,对重婚者则具有惩罚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