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簿上不是户主可以申请廉租房吗?

2023-02-04 10:1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申请廉租房,是需要一定手续条件的,首先,申请人要是社会上的困难户,另外,在提出申请的时候还需要准备证明材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困难证的也要带上,要充分证明家庭收入困难,难以购买住房,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等待单位审核即可。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要申请廉租房,是需要一定手续条件的,首先,申请人要是社会上的困难户,另外,在提出申请的时候还需要准备证明材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开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有困难证的也要带上,要充分证明家庭收入困难,难以购买住房,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等待单位审核即可。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办廉租房需要的手续有: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张榜公布;报送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公示无异议书面通知申请人,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八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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