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结婚证的情况下,可按如下方式办理小孩户口:自子女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等相关材料,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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