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年前,我的儿子在合肥蜀山XX玩的时候,不小心掉进了池子里,摔破了头,缝了4、5针,然后引起了特发性关节炎,能否追究景区的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2-04 10:5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要结合有没有过错决定
  • 需要结合有没有过错决定
  • 在景区受伤的,如果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受害人可向其索赔;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该伤害的,景区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