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判缓刑两个月在单位上班没开除到了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工龄还算吗

2023-02-04 11: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职期间被判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退休后视作工龄不能计算。
    不再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同时期间也不可以缴纳社保 ,按照有关法规规定,对判刑或劳教的职工,未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又由原公职单位安置就业的,可将服刑或劳教前的连续工作时间和回原工作单位安置就业的连续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按有关规定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服刑或劳教期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开除公职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服刑或劳教前的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法律分析:在职人员被判处缓刑的,一般用人单位对被判刑的在职人员将按有关奖惩的规定,作出开除的决定。其被开除后已失去在职人员的身份,不能再享受在职人员的劳动保险待遇,包括退休待遇。
    即使刑满释放后,也不存在补办退休的问题。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2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公职人员判处缓刑,同时被开除公职的,缓刑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不能领取退休金。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十七条第二款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五十四条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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