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房子是他们拆迁的房子,拆的时候是他父亲的名字,有没有房产证,请问该怎么分割财产,谢谢

离婚
2019-05-03 13:27: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只是银行考虑的条件之一,只要条件具备,就可以办理贷款。
      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能力;
      
    3、银行规定的其它条件。
      申请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提交的资料:
      所需提交的资料有:身份证明、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抵押房产的房地产证及评估报告、贷款用途证明、银行规定的其它资料。
      房产抵押贷款的贷款成数、年限及利率:
      贷款金额根据所选择的贷款用途的不同确定,但一般不超过抵押房产评估净值的60%;年限一般不超过20年;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有关个人消费贷款的规定执行。
      房产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
      对于2年期以下的贷款,可按月付息,一次或两次还本;
      对于2年期以上的贷款,可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递减)还款法。
      办理房产抵押贷款所需交纳的费用:
      物业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律师费(个别银行收取)、保险费(境外人士还需公证费)。
  •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债务
    1、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同时,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首要任务是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时,就是将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家庭财产区分出来。离婚时只有夫妻共同财产才有分割问题,并不是属于双方的财产都面临分割的问题。
    除夫妻约定、《婚姻法》第18条及司法解释的特别规定外,婚姻法将夫妻的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个人特有财产规定为个人所有,离婚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是不能要求分割个人财产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