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爷爷先把房子赠与了外面的一个陌生人,说是一种亏欠,但是事后,又把该处房产写在了遗嘱里面。请问律师先生关于赠与房屋后又立遗嘱那个有法律效力呢?

遗产继承
2023-02-04 13:34: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遗嘱继承和赠与是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适用情形也不同.遗嘱是老人处理死后的财产,死后才生效;而赠与则是生前对财产进行处分,赠与标的物不转移,赠与行为不产生法律效力。 在老人愿意的情况下,当然是赠与最省事,生前就将房屋产权转移给受赠人。
  • 遗嘱与赠与协议的区别:
    1、产生法律作用的时间不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
    2、法律性质不同。
    遗嘱是单方的行为;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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