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买房落户我头上,以后如果分手了,债务是我背的,二次买房有危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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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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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屋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按
共同共有处理。在
同居期间,双方各自
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为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二条规定,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二条
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以外,按共同共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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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