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外号侵犯哪些权

2023-02-04 17:3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起外号,情节恶劣的,侵犯姓名权名誉权。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起外号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和名誉权。给他人起外号是侵犯人格权益的行为,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不受侵犯的权利。
    除前述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条
    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 起外号主要侵犯了公民的名誉权,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个人的名誉权、姓名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给他人起外号,并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的,导致当事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是需要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零二十七条
    行为人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为描述对象,含有侮辱、诽谤内容,侵害他人名誉权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该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