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下,公司以我不能胜任这个职位为理由把我辞退,但是我被口头延长试用期,相当于第二次试用也没有买社保,现在公司威胁我,如果我抓着社保这个不放,他就当我转正然后在我档案上写开除

无故辞退
2023-02-04 20:4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需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被辞退的。
    一、如果试用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如下情况的,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则有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如果公司未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去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权。缴纳社保是公司的义务,即便员工在试用期,公司也应当为其缴纳,不可以推卸责任。
    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查实后,会要求公司给员工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如果你入职时明确告诉过你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而且条件包含客户业绩必须达到多少以上,
    你没有达标,在试用期内是可以直接辞退,并且没有补偿。
    如果入职时公司没有明确告知过录用条件或者考核标准,那么辞退需要给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没有达到半年的话,就是半个月的工资。
    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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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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