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离开了我丈夫,我丈夫背着我偷偷地把孩子送人,人们还给了他五六万元我该怎么办才能回到孩子身边

子女抚养
2023-02-04 23:0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有抚养权的一方把孩子送人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夫妻离婚后,如果拥有抚养权的一方私自把孩子送人,这种行为不仅属于违法行为,还符合了法律规定的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之一。
    另一方知道后,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并且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法律分析:将孩子送人后诉讼离婚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单方面私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起诉人可以在诉讼离婚请求中主张赔偿,如果孩子有危险可以通知公安机关去解救孩子或将孩子带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将孩子送人后诉讼离婚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单方面私自将孩子送给他人抚养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起诉人可以在诉讼离婚请求中主张赔偿,如果孩子有危险可以通知公安机关去解救孩子或将孩子带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