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异女人如何申请公租房

2023-02-05 00:0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申请公租房的,首先其个人要符合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三个步骤,具体如下:
    1、离婚后申请公租房,应由未取得房屋产权且已不在此居住的申请人,在原有住房办理产权转移满3年后,携带规定资料,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或者向房管局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初审、出具《备案回执》、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后,等待审核批示;
    3、抽查监督。
    申请中心城区公租房所需材料如下:
    1、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
    2、新就业职工还应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外来务工人员还应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4、单位组织申请的,还应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原件等。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 一、离异女性能否申请到公租房
    1、申请公租房的条件与离婚无关,申请公租房条件包括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公租房申请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1、申请人登陆官网在线申请;
    2、然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预约的区住建局提出申请;
    3、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初审;
    4、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法律依据:《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5、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6、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7、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 法律分析:公租房申请方式: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家庭、单身人士、多人合租方式申请。
    (一)家庭申请的,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 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二)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进城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渝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三)多人合租的,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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