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产管理人的职责一般有哪些

遗产继承
2023-02-05 01:2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产管理人的具体职责:
    (1)清点遗产,制作遗产清单。便于遗产管理,防止遗产散失;
    (2)为保存遗产,可以对遗产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为保存遗产而采取的诸如变卖、修缮等;
    (3)公告及通知,遗产管理人有权也有职责公告通告继承人、受遗赠人以使他们能够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 遗产管理人有以下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五)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职责如下: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保管遗产。在必要时,采取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通知继承开始,并分割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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