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北京做餐饮的,旁边商铺属于开发商的,他们都免了半年房租,我这个是个人的,不给免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2-05 01:44: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承租人违约问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
  • 您好:以合同约定为准
  • 以下事由属于承租人的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因意外时间导致租赁物毁损和灭失的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因出租人的原因导致租赁物的毁损、灭失的,不能归咎于承租人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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