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户口在大连市某某店区杨树房街,离婚去哪里办理?

起诉离婚
2023-02-05 02:51: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手续通常情况下要在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既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带好身份证和户口薄以及结婚证和离婚协议就可以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手续的办理地点为:
    1、协议离婚的,一般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诉讼离婚的,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可以去当地基层法院立案,一方居住在外地且超过1年的,应去对方户口所在地基层法院或对方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立案。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办理离婚手续到如下地点地方办理:协议离婚的,需到男女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起诉离婚的,一般需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们法院办理,被告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可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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