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拿产权证给别人办营业执照有什么风险吗?

公司成立
2023-02-05 05:16: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给别人办营业执照风险有以下:
    1、可能会被工商行政机构行政处罚;
    2、个体经营者发生了相应法律纠纷之后就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以谁名义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发生债权债务时,将由谁负责清偿归还,债务偿还包括其家庭所有财产。营业执照登记包含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 办理营业执照,房产证(复印件就可以了)的作用仅是作为“经营场所”而已,并非用于“抵押”入资。
    亲戚公司的经营无论盈亏,与“房产”本身是无关的。
    但从房产的性质上来说,还是有影响的,房产有贬值的风险,如果“房产证”,现在应该称“不动产证”的性质为“商住两用”的话,产权为40年,用于登记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没有改变“不动产”的性质,就无影响;
    如果“不动产证”本身为70年产权的“住宅性质”,则一经注册,“不动产”的性质将更改为产权为40年的“商住两用”。
    这将变相导致“不动产”贬值。
  • 法律分析:首先是可以让其拿去办理营业执照的,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载明公司的住所,但是要妥善处理。你可以在房产证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仅作办理营业执照之用”,并签名(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