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公司项目外派员,在珠海工作四年半,现在公司项目不做了要调我回东莞,请问我可以拒绝去东莞或者要求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2-05 07:21: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为了达到辞退的目的,对劳动者降职调岗的,劳动者可以拒绝该用人单位的安排。
  • 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 公司迁址员工不去不一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在本市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也没有补偿。在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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