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不一定需要退还彩礼和酒席钱。除非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离婚后应要退还;或者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后女方也应退还,所以只要没有出现上述情况,女方就可以不用退还彩礼和酒席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