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想咨询一下,在公司工作,因违章操作,造成同事受伤,如何划分责任

工伤索赔
2023-02-05 08:3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赔偿主体则是企业跟工伤保险机构。
    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法律分析:在工伤事故中除交通事故以外,其他事故是不划分责任的。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使因为职工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同样要承担职工的工伤赔偿。已经认定为工伤事故的,责任主体是企业;赔偿主体则是企业跟工伤保险机构。
    首先需要确定某一事故是否工伤事故,然后才能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承担赔偿责任。而构成工伤事故要件:
    1、职工与用人单位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
    4、事故与职工受到的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5、事故不是由于职工自身故意引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违章操作不影响工伤的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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