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
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
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