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孩子要上职业高中,钱交了,没签合同也没上学,原来的学籍也没转。现在学校好像出了问题,很多孩子都辍学了。我的孩子一直没有退还全额学费吗?

2023-02-05 09:5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如果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 法律分析:如果学校有退还学费的义务而不退还的,学生家长可以与学校协商解除,如果协商不成的可到主管教育的教育局投诉,投诉解决不了的可以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组织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罚;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老师及其他工人,实施奖励或者处罚;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却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违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学校只有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学校和学生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这个权利只是学校教育、管理学生,学生交学费给学校。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合同关系。学生不交学费,学校能够通过其他办法如暂扣毕业证、找保证人保证等方式来追缴学费,不能诉讼学生。
  • 法律分析:学校可以退还学费,但前提是你已经办理好退学手续。如果退学手续已办妥,学校学籍管理应出具退学通知书,由你持退学通知书或由学籍管理部门直接通知档案管理部门将你的档案以机要件形式发回原籍。
    法律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一)学费 高校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的各类普通、成人和高等函授教育本专科(高职)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第二学位、双专业、双学位、辅修专业学位学生;各类国家没有安排财政拨款的研究生(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博士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以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形式学习的本科阶段的学生;自费来华留学生;参加高等学历教育文凭考试、自考助学班、应用型自考大专班学习的学生等收取学费。
    学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高校学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现行高校收费政策有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住宿费 高校为在本校接受各类教育的学生提供住宿的,向学生收取住宿费。住宿费应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如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高校应根据其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住宿费。
    住宿费标准按属地化原则管理。国家有现行规定的,执行现行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考虑实际成本、住宿条件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部门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进行审核,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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