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教一下姓名权和名称权的界限是什么

2023-02-05 10: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名称权的权利有:
    (一)名称决定权,民事主体有权决定自己的名称;
    (二)名称使用权,名称一经登记具有独占使用的效力;
    (三)名称变更权,依名称权人的意愿可以变更;
    (四)名称转让权,全部进行转让或者部分进行转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 姓名权是自然人的权利,法人没有姓名权。姓名权首先是由自然人自己决定自己姓名的权利,任何人无权以干涉、盗用等方式去侵害。其次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 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姓名权其中应当包含的内容有: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