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同意么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2-05 10:16: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均同意解除的;劳动者有严重违纪等过错,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或者用人单位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在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因后悔或者难以履行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为了保障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本法规定在特定条件和程序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
    (二)项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