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大病医保,我父亲的公司是五险一金,只有医保,没有补充医疗保险。是否可以在医保报销的基准上,申请大病医保?

社会保险
2023-02-05 11:03: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是社保之一。医疗保险是补偿疾病医疗费用的保险,职工生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一般大病医疗保险需到当地社区街道的社保服务点,或区县一级的社保局(劳动保障局)办理,或者由单位代缴。大病医保实际上就是社会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险,它是由我国政府、集体以及个人共同出资给商业保险机构来办理的一类险种。
    一、如果是办理社保中的大病医疗保险,可以在用人单位办理,费用由单位代扣或是代缴。
    二、如果是失业人员或者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携带个人的户口本、身份证件等材料去等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在参保之后次月就可以享受保险对应的保障待遇。
    三、如果是购买商业医疗大病保险的话,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数张免冠照片,到相应保险公司办理即可。
  • 如果是第一次缴纳,并且缴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那么缴纳了费用以后当月就可以报销。如果医疗保险是在断缴的情况下续交,如果断缴的时间在3个月之内,那么这个月续交了医疗保险,下个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
    如果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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