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顶楼商品房出现屋面贯穿性裂痕和漏水,100多平方屋面只有2个出气孔,现开发商只对裂痕和漏水处进行了防漏处理,增加了几个排气孔,并表示这是顶楼的通病是常见问题,不愿意按我方要求重新进行防水层涂装。请问这是否符合xx住宅建筑规范,是否存在建筑质量问题?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接房或退房呢?

业主维权
2023-02-05 12:06: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 房屋外墙渗水,业主维权时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并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业主对房屋外墙渗水的维权有: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赔偿整改期间延期交付的损失;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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