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一个泥瓦匠让我帮他做事。他把钱从老板那里拿走了。他没有给我,也没有和我见面。他一直在打电话。我该怎么办?

讨薪
2023-02-05 12:08: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给个人老板做事对方不给钱的情况,建议双方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的,保留确有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另外,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起诉前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老板不接电话钱也不给,有以下的四种解决方法。具体如下:
    1、劳动者可以尽量找老板协商处理;
    2、老板拒绝协商,或者老板和劳动者之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
    3、协商和劳动监察投诉都无法解决问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4、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给别人家干活不给钱处理如下:
    1、和平解决方式,可以找老板进行谈判,告诉如果不给钱就去走法律程序;
    2、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监察机构是依法享有监察权并代表国家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的情况实行监督的专门机构;
    3、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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