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农村住了半辈子,因为户口不是农业户口,所以我不能确认我的房子吗?这所房子是我和老人住了半辈子的家。老人不在了。现在谁应该确认房子的权利?

2023-02-05 18:1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户口不在农村老家可以办房产证。只要农村房子属于合法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原来盖的自建房还是继承父母的房子都是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当然现在已经改为不动产权证。户口不在农村主要是城镇居民没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限制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子改建翻修,现在农村房子按照土地确权规定,在确权后都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不管户口在不在农村。



  • 法律分析:户口不在农村老家可以办房产证。只要农村房子属于合法取得的财产,不管是原来盖的自建房还是继承父母的房子都是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明,当然现在已经改为不动产权证。
    户口不在农村主要是城镇居民没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在法律上限制对于宅基地上的房子改建翻修,现在农村房子按照土地确权规定,在确权后都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不管户口在不在农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协商解决。从尊老的角度讲,如果老人有自主能力,身体健康,且年纪也不是很高,建议写老人的名字,这样让老人觉得他还是一家之主,当然如果老人不介意的就可以无视这条;从办事的角度讲,交给子女,在处理相关的事情上能够方便快捷的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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