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方一直在公共场合辱骂我,我忍了很多次,真的忍不住打他几拳,他也还手了

名誉毁谤
2023-02-05 18:21: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方有辱骂行为的,属于对当事人的人格侮辱,但是当事人不能以打人来回应,因为打人会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轻微伤,当事人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造成轻伤,当事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 对方有辱骂行为的,属于对当事人的人格侮辱,但是当事人不能以打人来回应,因为打人会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轻微伤,当事人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造成轻伤,当事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法律分析:对方有辱骂行为的,属于对当事人的人格侮辱,但是当事人不能以打人来回应,因为打人会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甚至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是轻微伤,当事人不会面临刑事处罚;如果造成轻伤,当事人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