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返还购房定金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2-05 19:0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退还购房定金的办法是,如果交付定金的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购房定金可以退或者抵作价款;或者收取定金的当事人违约的,定金可以双倍退还给交付定金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返还购房定金的情形:
    1、交付定金后开发商不能开发或预售该商品房,导致购房合同无法签订,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2、交付定金后开发商又拒绝出售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承担自己的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购房定金的退还方法:
    1、如卖双方就未生效的买卖合同产生争议的,购房者可以直接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如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且卖方存在五证不全等违约行为的,购房者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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