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坐公交车的过程中,我不小心被乘客的腿绊倒了,这让我腰部肿胀疼痛。我在医院花了1000多元,但绊倒我的人认为他不应该在公交车上赔钱。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2-05 19:4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若在乘公车的过程中受伤的,责任人一般应当对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当事人乘坐公交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司机和公交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一些费用。乘坐公交的,那么当事人与公交公司就签订了运输合同,公交公司就要履行保护乘坐人安全的义务,在发生事故时,就需要赔偿乘坐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乘坐公交发生交通事故,可以要求司机和公交公司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的一些费用。乘坐公交的,那么当事人与公交公司就签订了运输合同,公交公司就要履行保护乘坐人安全的义务,在发生事故时,就需要赔偿乘坐人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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