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被一个不认识的人打了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暴力犯罪
2023-02-05 21:31: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殴打他人是否算故意伤害,要看是否符合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即: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当事人被他人打伤,没有进行鉴定不知道具体的损害程度的,公安机关不能进行刑事立案,打架致使被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才能立案,依法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
    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不一定,要进行伤情鉴定,若是轻微伤,就达不到故意伤害犯罪的程度,但打人违法,应当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若是轻伤或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轻伤是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据伤情鉴定而得出的,并非依据常人主观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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