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定代表人在破产的时候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2-05 21:5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包括财产保全义务、说明义务和提交义务。就是说,债务人应当妥善保管企业财产,未经法院许可,不得处理企业的财产、账册、文书、资料和印章等;
    2、不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义务等。
    《公司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 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财产,不得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3、依法提交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第三十三条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第一百二十八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在破产程序中法定代表人的责任:
    1、法定代表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司财产,不得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不得擅自离开住所地;
    3、依法提交真实的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
    (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
    (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第一百二十八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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