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正常支付施工费用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拖欠工程款
2023-02-05 22: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个责任应该全部由承包方进行负担,因为施工承包合同里面就包含这部分费用。 安全是施工方必须做好的。
  • 法律分析:施工员是工程施工的现场指挥和监督负责人,出现质量事故,应负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零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范围有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适用于各种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权利主体仅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同时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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