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要咨询一下,贷款买的房子,夫妻双方离婚了,房子不想要了,但是还未交房,房子可以卖吗

房屋买卖
2023-02-05 22: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房子贷款没有还完不可以卖,因为有贷款的房屋不能过户。夫妻双方可以先不用分割该房屋,等房贷还完再将房屋拍卖,然后分割拍卖款。还贷的时候可以共同偿还,也可以约定一方偿还。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贷款买房,中途没钱还了,经抵押权人同意可以卖。贷款房作为抵押物,抵押人无权私自进行所有权的变更,经抵押权人同意方可出售,同时应当以所得价款对债务进行清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贷款买房,离婚时房子不一定要卖掉。如果该房屋在婚后购买,为共同财产,双方能够协商处理方式,不一定必须要卖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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