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和原告起诉书的情况下,法院擅自划走我银行帳户的钱,我与原告已经离婚,小孩抚养费每个月定一千元,付给女方,。因为这几个月我只给女方每月伍佰元,当时,我经过女方原告同意,有电话记录为证,因为小孩是我父母带的,现在女方原告把我告上法院,要求把拖欠的抚养费给补上,法院把钱给划走,当初判小孩与女方原告共生活,男方付每个月生活费一千元,因为小孩始终与我父毌亲生活,女方只有晚上接走带小孩,其余时间都是我父母亲代,我沒有接到法院传票情况下,法院擅自划走我的钱,我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2-06 01:3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逾期不支付,您可以以法院的判决书为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已经胜诉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 离婚后对方拒绝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对方支付;但如果之前是通过诉讼途径离婚的,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